拒绝办理户籍迁移情况核实认定单
尊敬的领导:我的情况是这样的,2015年因读博士后,我的户籍从北京的集体户籍迁移到上海徐家汇肇嘉浜路的集体户籍,租房居住,2018年我博士后出站,已经满足了申请共有产权房的条件。博士后出站后我去了上海松江的一个公司上班,因无房产,5月份我户籍迁移到松江新桥镇的社区公共户,租房居住,同时档案和党组织关系都随迁过来了。我看到沪房... 展开
其他答案
看到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同志,您好!您于2018年11月25日信访反映的事项收悉。您咨询申请公租房,户籍迁移认定问题。经了解,您反映的问题已解决。公租房的管理机构为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后续如有疑问,可向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咨询。特此告知。
2018-12-06 14: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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