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和安居房申请增加共同申请人的问题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两位都是深户,孩子快出生了,是否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申请人的父母为非深户,有社保及居住证,在深圳生活并且工作,已经满了一年,是否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提交申请?
其他答案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一、在轮候期间,在册轮候人人口发生变化,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申请人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业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页面,点击页面的“我要购买安居房”或者“我要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选择”信息变更“,按照系统提示提交相关材料,网上进行新生子女信息变更。或者由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新生子女出生证、户口本及备案回执单等相关材料及时前往 展开
2019-01-11 15: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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