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理公司能否就小贷公司对个人放款所产生的债权进行保理业务
针对小额贷款公司对个人放款并签署的借款合同下所产生的债权,商业保理公司能否就该债权对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后续个人借款人的还款对象由小额贷款公司变更为保理公司。该形式是否涉嫌保理公司变相向个人发放贷款?该业务是否违规?
其他答案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对于2020年1月20日,李先生在我局官网局长信箱咨询的“商业保理公司能否就小贷公司对个人放款所产生的债权进行保理业务”的问题,我局监管二处工作人员(0755-88125465)已于2020年2月3日11点17分通过电话回复咨询人,咨询人对回复情况表示满意。
2020-02-03 14: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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