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自2016年11月15日起,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对本市第二套房产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低70%,贷款利率为基准上浮10%,暂停发放本市第三套房公积金贷款类。购房人如有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等特殊情形的需根据实际情况按 展开
2021-02-19 15: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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