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项目用地是否可以转让
您好: 中外合资公司2001年在龙岗大工业区(目前属于坪山)以高新技术项目地价(优惠地价)协议出让取得一块工业用地,土地合同写明“土地性质为非商品房用途”,不动产权证附计“非市场商品房”,旧的房地产证写着“本证所记载的房地产不得买卖。抵押(典当)、出租须按有关规定办理”。 想咨询的问题是:1、该宗土地是否可以转让,或者通过补... 展开
其他答案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1、土地合同写明“非商品房用途”,不得转让或买卖。2、目前暂无此相关政策。
2021-09-07 14: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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