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回复: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刘**同志: 您反映的信访事项已受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是在本市合法就业且住房困难的在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住房困难面积标准原则上按照家庭在本市一定区域范围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确定。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根据本人和配偶、子女拥有产权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情况核定。市、区房屋管理部门认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统一纳入保障 展开
据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回复: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刘**同志: 您反映的信访事项已受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是在本市合法就业且住房困难的在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住房困难面积标准原则上按照家庭在本市一定区域范围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确定。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根据本人和配偶、子女拥有产权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情况核定。市、区房屋管理部门认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统一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并按照本市公共租赁住房专项管理政策进一步从严管理。 针对各类租赁房源信息比较碎片化的问题,目前,市住建委、市房管局正在会同市大数据中心等单位加快开发随申办APP“我要租房”应用场景,计划汇集本市保障性、市场化等各类租赁房源在统一平台上予以集中展示,面向社会提供租赁住房挂牌、选房、申请预约、合同网签备案以及办理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的一站式服务,逐步建成市民在线租房的主渠道。 关于您提到的浦东公租房的相关问题,经向浦东公租房公司了解,情况如下:浦东公租房房屋主要为配建项目,房屋交付供应前均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获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或《建筑竣工验收报告》。网页信息情况正在逐步优化中,部分项目可在微信公众号上查看房型图、在线看房等功能。选房成功后可申请实地看房,如看房后不满意可重新选房。浦东公租房公司受理中心的咨询电话为50591069,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日9:00-17:00,目前该热线较为繁忙,如遇忙线可登入https://select.pdgzf.com/点击咨询建议栏目留言。申请时家庭申请人视为一个整体,主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即可,对配偶不涉及社保、工作等要求,详细申请条件可查看网站申请指南-浦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须知。如有进一步意见建议,可向浦东新区相关部门反映。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22年4月14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