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职工在深圳就业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可申请将在异地中心(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转移至深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职工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登录深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选择“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办理异地转入。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2022-05-27 14: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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