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确定问题(希望能正面解答,不是照搬条文)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包含职工上一年度的年终奖金。 那么,如果职工是2021年3月发放2020年奖金、2022年3月发放2021年奖金。请问统计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时,是包含该职工哪部分的奖金? 即该职工自2022年7月起,缴存基数是按2021年1-12月的税前... 展开
其他答案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我中心已于2022年8月1日下午通过电话联系信访人,告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上一年度是指自然年度,信访人表示已知悉。
2022-08-02 15: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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