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按照《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八条规定,符合下列规定的本市户籍人员,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最低生活保障:1.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重特大疾病的人员、无法单独立户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2.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3.法律、法规、法章规定的其他人员。您可以联系福田区民政局进行进一步咨询(联系电话:8 展开
2022-08-05 14: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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