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权益问题
我原系崇明区建设镇富*村二队村民茅*祥,户口一直在外地,在1991年农村宅基地勘丈时,我的婚房勘丈到42.5平方,宅基地103平方,在1992年确权时因当年村干部乱作为,因平复还耕需要,所以弄虚作假,用偷梁换柱手段,把我的权益确权于我父茅*郎名下,后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的所谓我父茅*郎名下的所有房屋平方全部分给我两弟。为... 展开
其他答案
给你看看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在官网的回答:杨(先生/女士):您好!您反映的信访事项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经查,茅*祥户在1983年社员住房人口调查表显示,该户4人住房面积41.9平方米,在富*村农村宅基地确权汇总表中显示茅*祥住房占地面积为42平方米,但无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由于该房屋在平复还耕时拆除,已拆除多年,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 展开
2022-12-08 14: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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