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职工申请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已过期、丢失、未使用或异地中心名称错误需核销或重新开具的,职工可到管理部办理回执登记,办理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职工通过自助渠道开具证明的,无需提供证明原件但须提供异地公积金中心(原缴存使用证明抬头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无公积金贷款证明材料原件。若无证明材料,则 展开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职工申请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已过期、丢失、未使用或异地中心名称错误需核销或重新开具的,职工可到管理部办理回执登记,办理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职工通过自助渠道开具证明的,无需提供证明原件但须提供异地公积金中心(原缴存使用证明抬头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无公积金贷款证明材料原件。若无证明材料,则职工须填写无公积金贷款的诚信申报书,诚信申报书应包含职工本人身份信息、业务办理原因,以及承诺本人无公积金贷款等信息。职工本人不在深圳的,可通过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使用跨省通办方式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办理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职工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职工在异地无公积金贷款的,我中心登记完相关信息后可再次通过i深圳APP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打印异地贷款缴存证明和缴存明细。职工使用深圳公积金缴存信息在异地申请公积金贷款后需进行回执登记的,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szzfjsj)预约到管理部办理回执登记,办理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异地公积金中心业务印章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回执原件。若回执丢失,则需提供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公积金贷款证明材料原件。职工本人不在深圳的,可通过EMS邮寄到付方式或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使用跨省通办方式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回执登记,除上述材料外职工还需提供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进行人工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中心管理部地址:(联系电话:0755-12329)1.福田管理部: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2008号侨香村1栋裙楼;2.宝安管理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288号华丰经济大厦东侧2楼;3.龙岗管理部:深圳市龙岗区黄阁北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2号楼A201。注:邮寄时需注明“异地贷款缴存证明回执登记”。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