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问题
本人前不久在深圳买房,并已获批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混合贷款,但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还贷时却发现并不能自动从本人公积金余额中划扣,还要求当事人再去银行网点办理,还要提供房本、贷款合同等材料,而这些在之前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已审核过,这不合理,存在重复审批、浪费资源,本来就应该联网共享,特别是疫情此起彼伏背景下,即使需要市民确认... 展开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公积金贷款还款不会自动划款您公积金账户余额,请您务必按照合同约定,最迟在每期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柜面营业结束前将当期应还款项足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内。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在购房消费发生后三年内(以票据时间为准),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 展开
2022-11-11 14: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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