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依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六十四条“参保人按本办法规定转诊在市外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经参保人申请,由市社会保险机构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予以报销,其中属于个人账户支付的门诊医疗费用,从其个人账户扣减。”异地就医需办理转诊方可享受特定病种待遇。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二、三档参保人支付60% 展开
2022-12-13 14: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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