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国有企业上海贸筑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违规销售和诱导老年人签订霸王合同
上海贸筑房地产有限公司向本人母亲销售“佘北家园鹭苑”(宣传名:国贸鹭原)一套商品房。在销售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购房人提前支付定金100,000元与部分首付款1,401,570元,共计1,501,570元,并约定双方于2023年3月3日在项目售楼处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在3月3日签约之前上海贸筑反复强调自己是国企,从未向购房人出示... 展开
其他答案
给你看看上海市松江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官网的回答: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网[2023]000054136 **同志: 您反映的信访事项本机关已受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据开发企业反映您母亲于23年2月19日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认购 “国贸鹭原”的8幢5号301室并签字确认,经我局多次协调沟通,开发企业不接受您母亲的退房要求,建议您按合同条款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对于您提出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 展开
2023-03-28 14: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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