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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积金贷款条件问题咨询

公积金贷款条件中,关于灵活就业人员额度计算规定如下: 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如申请人或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为灵活就业人员,在申请当月之前应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月... 展开
ask1422738779|2023-03-29 07:4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9436620950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满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月(含),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本市范围外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申请贷款时强制缴存账户和灵活缴存账 展开
2023-04-03 14: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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