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社保非我中心业务,请向社保局咨询。您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或其他信息及办理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密码:1.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经办网点查询自己所有缴存情况。一般住房公积金账号为职工身份证号码后面加00或01(顺序生成)。2.若已取得住房公积金密码的,可通过登录官网“个人业务”系统查询(链接:https://gr.gzgjj.gov.c 展开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社保非我中心业务,请向社保局咨询。您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或其他信息及办理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密码:1.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经办网点查询自己所有缴存情况。一般住房公积金账号为职工身份证号码后面加00或01(顺序生成)。2.若已取得住房公积金密码的,可通过登录官网“个人业务”系统查询(链接:https://gr.gzgjj.gov.cn/center/login.html)或通过我中心微信公众号登录查询。注:尚未获取住房公积金个人密码的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预约到网点设置个人密码(通过免登录预约功能预约),网点地址链接如下:http://gjj.gz.gov.cn/ywwd/gjywcbyxwd/index.html已在系统登记手机号码的职工,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的手机号登录方式接收验证码登录后设置密码。忘记密码的职工,还可以在我中心微信公众号登录界面点击“忘记密码”,按照指引输入信息、设置新密码完成刷脸验证登录。缴存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五)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七)离休、退休的。(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出境定居的。(十)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十一)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以上第(一)至(四)款规定的,缴存人及配偶均可以申请提取。1-4项为部分提取,5-10项为销户提取,请选择符合上述情形的提取条件,提取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详见提取相关指南,链接:http://gjj.gz.gov.cn/bsfw/qtfw/温馨提示:缴存人办理购房提取、租房提取(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建修房提取、加装电梯提取、销户提取等业务,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录入信息并拍照上传资料提交发起申请。线上提取操作详见:http://gjj.gz.gov.cn/bsfw/cjwt/wsbs/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