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借款人公积金还款,和借款人每月还款的比例能否约定
您好:我和妻子共同购买广州番禺一处房产,只有妻子用了公积金名额,作为唯一借款人贷款60万。贷款审批后,作为丈夫,我能不能已非借款人的身份一同参与还款。同时,如果可以作为非借款人还款,每月扣款的顺序是怎样的呢?是先扣借款人直至把所有余额扣完才能扣非借款人的,还是说可以两个人的还款比例呢?
其他答案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夫妻另一方(非借款人)可办理公积金按月还贷。办理了公积金按月还贷,以按月还贷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月还贷期间,可提取额度不划分比例,公积金贷款部分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顺序划扣。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月还款额,差额部分从第二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扣划,如此类推。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 展开
2023-05-30 14: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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