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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小区业委会在临近换届时有权动用公共收益吗?

ask537902514|2023-06-16 08: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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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399987203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共收益的使用需要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才能根据表决结果制定使用方式。因此,如果海口某小区业委会想要动用公共收益,必须先召开业主大会,让业主们共同决定公共收益的使用方式。如果业委会在未经过业主大会表决的情况下擅自将公共收益按照房产面积每平方米2元的标准给业主发红包,并赠送游泳卡,就属于违法行为,有失公允。因此,街道办要求业委会停止发放公共收益并立行整改是正 展开
2023-06-16 15:38
来自北京市

ask88969533

答: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九款的规定,海口一小区业委会有权利动用公共收益,但需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才可以执行,并且需要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参与表决且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因此,在临近换届时,海口一小区业委会是有权动用公共收益的,但是要按照公平正义的原则,由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并且按照每平米2元的标准给业主发红包,赠送游泳卡等。如果业委会没有进行表决就动用公共收益 展开
2023-06-16 14:3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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