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的房贷用公积金还商业贷款流程是如何的?
我07年办理的商业贷款,买的是住宅。房产证上有我和我老婆的名字,但是借款人是我的名字,抵押人是我和我老婆两个人的名字。08年的时候两人的公积金提取现金出来用于还贷。最近老婆打算把她的公积金提出来提前还贷。请问具体流程是什么?老婆单位开具的转账支票写的是她的名字可以么?还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其他答案
南京规定商贷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还贷。具体手续: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乙方办理登记手续专用)》正本;2、首付款收据或发票;3、身份证。购房时间以预售合同登记时间为准,配偶购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入自管户的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房屋所有权证》;2、《中华人民共和国 展开
2012-07-05 23:0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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