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公积金提取,其中一方退休后如何变更?
住建局,您好! 我与爱人于2009年在深圳购房,根据当时的月供申请按月提取公积金。 根据房贷金额,我足额提取,我爱人没有足额提取。 今年我离职,单位不再缴纳公积金,请问: 我爱人如何申请变更,改为足额提取公积金?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还贷委托提取期间,您配偶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i深圳APP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通过“协议”模块办理变更还贷委托提取顺序业务。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2023-07-18 14: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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