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婚前购买房产已办理组合贷,婚后配偶提取公积金还贷
您好,想咨询一个公积金提取的问题,情况如下。 我:婚前在深圳购买首套房产且已办理组合贷; 另一半:婚前也持有一套深圳房产(第二套),未使用公积金贷款。其首套深圳房产目前已经卖出,且曾经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还贷。 问题:以上情况,结婚后另一半是否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帮我还贷,若能那么提取比例是多少?是否在贷款本息额度内全额提取... 展开
其他答案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签订按月协议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职工实际还贷额;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 展开
2023-08-04 14:44
来自北京市
评论(0)赞(0)点赞赞(0)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