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17年签订的易地扶贫安置房买卖合同无效
其他答案
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在约定或者确定合同效力条件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由有关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使合同无效;当事人未就变更合同效力的条件及时达成协议的,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因此,如果17年签订的易地扶贫安置房买卖合同发生效力变化,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有关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使合同无效。 展开
2023-09-19 09: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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