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单位少缴公积金不予受理
本人于武汉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深圳福田区上班。在职期间A公司委托北京的代缴机构B,在深圳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未按照本人实际工资缴纳。本人离职后委托朋友向福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该单位拒绝受理让我去武汉公积金投诉。拒绝原因如下: 1、与本人建立劳动关系的公司A在武汉,不在深圳;代缴公积金的公司B属于北京,也不在深圳。没法跨省... 展开
其他答案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9月28日通过电话联系信访人,经过解释其表示已知悉。
2023-10-08 14: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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