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户籍地(非广州)有自建房需求,需提取公积金
本人名下无自有产权房,目前在广州租房,需要在户籍地汕头自建房子,想要提取名下公积金余额,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用于自建房时,基于现在公积金余额较少,且自建房费用超过现有公积金余额,是否可在建房过程中多次且随时提取(不限金额)?2、本人已提取过一次公积金用于租房,现因自建房需二次提取,是否需间隔半年才可以提取?3、将公积金用于... 展开
其他答案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您的问题回复如下: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业务需在取得审批文件后两年内提出申请,只可提取一次,每户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2.2014年1月1日后,不同的住房消费提取条件无提取时间间隔要求。3.只要符合我市租提取条件的即可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新的办理指南于2024年1月1日发布,敬请留意微信公众号或中心官网最新 展开
2023-12-28 15:00
来自北京市
评论(0)赞(0)点赞赞(0)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