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问题
您好,我原户籍是湖南的,随着读书工作,户口已迁到广州。2018年我在湖南老家贷款买了房,近期申请了提取部分公积金,想用于还部分房贷,结果是审批没通过。其中一条意见是需要我提供我或配偶在湖南的户口。但我未婚,且户口已迁在广州,是否可以拿户口迁移记录做证明材料?
其他答案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如您户籍已迁出购房地所在的省,则不符合购房提取条件。我市缴存人或配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可提取:1.在广州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在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3.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其他城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1-15 14:53
来自北京市
评论(0)赞(0)点赞赞(0)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