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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问题

您好,我原户籍是湖南的,随着读书工作,户口已迁到广州。2018年我在湖南老家贷款买了房,近期申请了提取部分公积金,想用于还部分房贷,结果是审批没通过。其中一条意见是需要我提供我或配偶在湖南的户口。但我未婚,且户口已迁在广州,是否可以拿户口迁移记录做证明材料?
ask7507024706|2024-01-13 07:4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1219385235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如您户籍已迁出购房地所在的省,则不符合购房提取条件。我市缴存人或配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可提取:1.在广州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在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3.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其他城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1-15 14: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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