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人到退休年龄(50周岁)后,员工和单位一致同意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能否缴存?
女工人到退休年龄(50周岁),并已成功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后,如员工和单位一致同意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请问能否继续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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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的规定,已退休并享受养老金保险待遇的职工,不允许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2-19 14: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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