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非按揭房产婚后配偶提取公积金
本人2016年购房,广州市区房产,无按揭贷款,本人无公积金账户因此从未提取公积金。2024年2月结婚,配偶有公积金,家庭唯一房产是上述房屋,现在配偶以购买上述房产为理由提前公积金,可否不受最后一次付款2年内申请提取的限制?现配偶能否以家庭已购房为理由,提取公积金?若不能提取,是否只能再购入房屋或贷款买房才能提取?
其他答案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非按揭首次购房申请时间如下:(一)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的,在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二)非按揭购买二手楼(或拍卖房)的,自取得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如您及配偶未能在上述时间内,申请首次提取,则无法以该房屋办理。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4-18 14: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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