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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劳动关系

我从2001年2入职公司到2014年11月,有该公司的社保流水,地税明细,该公司从2001年2月至2011年9共10年7个月都没有为员工缴纳公积金,但从2011年11月到2014年11月有缴纳公积金,我的劳动合同已遗失,就凭这些数据能否证明我与公司有劳动关系?还是要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ask1523350794|2024-05-08 07: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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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737360281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在职期间单位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建议您持以下资料,实名向追缴单位注册所在地的执法业务经办网点投诉:(一)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二)能够明确证明劳动关系且无争议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劳动合同;2.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3.劳动手册;4.个人就业登记信息 展开
2024-05-09 14: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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