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结婚1年半,刚刚签了一份二手房交易合同,因当时我想婚后财产都是共有的,并且当时老婆也要上班,不想两人同时请假来办这件事情,所以签合同时只签了我一个人的名字,同时也申请了房贷.但是现在老婆突然想起说合同上没写他的名字,觉得不妥,因此发生了一些争执,对事情的理解上也相差很大,搞到我对有些问题也不是很确定了,现有以下问题,请... 展开
我们已结婚1年半,刚刚签了一份二手房交易合同,因当时我想婚后财产都是共有的,并且当时老婆也要上班,不想两人同时请假来办这件事情,所以签合同时只签了我一个人的名字,同时也申请了房贷.但是现在老婆突然想起说合同上没写他的名字,觉得不妥,因此发生了一些争执,对事情的理解上也相差很大,搞到我对有些问题也不是很确定了,现有以下问题,请相关的专业人士能给到专业的解答,在此拜谢了! 1)婚后所有的财产与债务都是夫妻共有的,对么? 2)丈夫能够将自己署名的房产(婚后购买的)赠予给妻子么?有无实质上的意义? 3)购房合同是我一人签的,但是银行贷款时必须夫妻同时去签名,那么此套房产的共有关系是全部共有还是只共有还贷的部分? 4)刚刚签完的二手房交易合同,在办完手续出房产证之前,能够进行改名或增加共有人么? 5)我签名的购房合同,等产权证出来以后,能够换我老婆的名字而将我的名字取消么?是否可以通过赠予实现?夫妻间赠予会发生费用么?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