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贷款的条件及办理程序 贷款条件: 1、单位及个人必须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存时间达一年以上;2、所购房屋必须位于宜昌市城区(夷陵区除外);3、所购二手房必须《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全部过户到借款人名下,过户时间与贷款登记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三个月。(过户时间以《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的发证时间为准);4、所购房屋建成年份为1990年之后(含1990年);5、借款人与购房人 展开
二手房贷款的条件及办理程序 贷款条件: 1、单位及个人必须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存时间达一年以上;2、所购房屋必须位于宜昌市城区(夷陵区除外);3、所购二手房必须《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全部过户到借款人名下,过户时间与贷款登记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三个月。(过户时间以《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的发证时间为准);4、所购房屋建成年份为1990年之后(含1990年);5、借款人与购房人必须是同一人;6、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60%(当房屋合同总价与评估总价不一致时,按低值计算),同时不能超过30万元;7、最长贷款期限为20年且贷款期限+房屋使用年限不得大于30年,同时不能超过借款人退休年龄;8、异地调入人员个人公积金在本地缴存不足一年,须持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公积金证明。本地缴存时间加异地缴存时间必须为一年以上。 贷款金额计算公式:贷款金额=[借款人月缴额 (单位+个人)+配偶月缴额 (单位+个人)]╳0.35╳12╳贷款期限 登记需携带资料: 1、购房合同原件;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距失效期在一年以上);3、结婚证原件或单身证明原件(单身证明须加盖单位行政公章);4、户口簿5、《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6、办理过户时的所有发票原件。 办理程序: ①中心二楼办理登记→②评估公司办理评估→③等待中心电话通知→④正式办理贷款手续→⑤到委托银行办理还款手续。 办理程序说明: ①在中心办理贷款登记手续;②到中心指定的评估公司办理评估手续;③中心审批通过后,电话通知借款人到中心领取贷款资料,准备办理贷款;④借款人及配偶按中心通知的时间,带齐资料到中心二楼大厅办理正式贷款手续;⑤借款人按贷款银行通知的时间到委托贷款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领取还款存折及借据 (贷款先全额划至借款人还款存折,并处于冻结状态,在《房屋他项权证》办妥后,由中心通知银行办理解冻手续,借款人方可使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