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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最新的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武汉最新的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房屋在汉阳区西大街,公房 没有买断, 面积40平方米~~~~拆迁办给的补偿是4830元/平方米,请问这个补偿合理吗? 我个人觉得不合理,这样的补偿,我们是买不起房子的~~~他们提供的限价房都是4480元/平方米, 我们还是买不起~~~怎么办呀~~~急急!!!!!!!!... 展开
leiyyy|2015-02-12 13:3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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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angzao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 展开
2015-02-12 14:30
来自北京市

bolgo

拆迁是可以谈的啊,不合理就不搬,和他们谈谈。
2015-02-12 14:15
来自北京市

glawen

第二十二条 拆迁范围内房屋拆迁完毕,拆迁人应当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认,并到房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明确办理房屋拆迁审批、核准事项的审批时限、具体条件和责任人,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四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房屋拆迁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房屋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拆迁人和拆迁代办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有 展开
2015-02-12 14:07
来自北京市

artsblue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 展开
2015-02-12 13:56
来自北京市

qetn

第十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拆迁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含装饰、装修)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 (四)以被拆迁房屋为注册住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就上述暂停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在收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应当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暂停办理的期 展开
2015-02-12 13: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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