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为个人的,出具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单位的,出具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2、原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契约;3、《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权人的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4、房屋所有权人名称变更的文件或证明;5、房屋平面图;6、委托代理的,个人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出具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二、如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展开
1、申请人为个人的,出具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单位的,出具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2、原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契约;3、《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权人的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4、房屋所有权人名称变更的文件或证明;5、房屋平面图;6、委托代理的,个人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出具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二、如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大体包括申请登记、勘丈绘图、产权审查、绘制权证和收费发证等程序。1、申请登记。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第房管局提出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2、勘丈绘图。房管部门对已申请房屋产权登记的房屋,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屋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户平面图,补测或修改房屋的平面图(地籍图),为产权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勘丈绘图的主要任务包括核实、修正房屋情况、核实墙界和绘制分户单位平面图等。将与实际一致的房屋平面图连同申请书、墙界表、未登记房屋调查表以及分户单位平面图等移交给原来的登记人员,并归入相应的登记档案袋。其中非常重要的是对墙界的核实。核实的时候,应有房屋共有逐一指引,验证墙界表的真实性,同时再由邻居确认申请人指界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经双方确认后再对墙界进行登记。经初审合格后报上级房管部门;3、产权审查。上级房管部门依据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书、墙界表以及其他产权证明,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4、绘制权证。复审审核通过后,签发房屋权属证书;5、收费发证。申请人或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交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