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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上面已经写好房子的归属,还需要办理过户吗?

男女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上写明房子归属南方。而之前房子登记在两人名下,产权各占50%,房产证上面有详细说明。这样的情况下,当男方需要再卖出这套房子的时候,需不需要将另一半的产权先过到自己的名下?不过户,男方可以一方完成卖房吗?
leana_lin|2015-02-26 10: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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