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定金
限购 定金本人于2013年10月底与中介和房东签订居间合同,约定11月底签订购房买卖合同,交纳了5万定金。期间发生了几件事情:1. 本人不是上海户口,受限购影响必须要结婚后才能购房,当前未婚,已缴纳有1年半社保。2. 11月18日购房上海市限购令出台,要求有2年社保缴纳才能购房。中介于限购当天拉... 展开
限购 定金本人于2013年10月底与中介和房东签订居间合同,约定11月底签订购房买卖合同,交纳了5万定金。期间发生了几件事情:1. 本人不是上海户口,受限购影响必须要结婚后才能购房,当前未婚,已缴纳有1年半社保。2. 11月18日购房上海市限购令出台,要求有2年社保缴纳才能购房。中介于限购当天拉出了网签合同,但本人并未签字。3. 到目前为止未签订房产交易合同。最终由于限购无法购房,但希望能够拿回5万定金。与房东商议后,房东需要拿卖房的款项来支付自己置换的首付款,因此我们处于善意,仍然按照居间合同规定的首付金额,支付了75万作为房东的首付款(由我的朋友代为转账),并请中介继续寻找下家购房。房东承诺当找到下家时,退还首付款和定金共80万。到目前为止并没有签订房产交易合同。现在想问,限购情况下签订的居间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是否能够中止居间合同?如果中止,是否能够拿回80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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