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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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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师

交了定金不想买了定金能够退吗?

悬赏分:2 解决时间:2007-07-25 03:18回答数:10浏览量:2177问题指向:全国

湖南住友房地产开发公司预售“上东印象”的新楼盘,本来就是卖楼花。但是因为地方离我家里近,所以我还是交了2万元的预交款。当时人多,售房小姐忙得不得了。没有给我看任何条款。我以为交了款开个收据就可以了。可是当我把钱交了以后,他们没有先给我收据,而是要我在认购人一栏上签字,然后才给我收据。我回到家里一看,在我认购单上有一条:“销售人通知一个星期以后,不交清首付和其他的各项费用,所交定金恕不退回。”我认为这是不合理条款。万一到时家里有什么特殊情况或没有接到通知,本来售房小姐说了昨天通知我昨天去交款的,结果她没有通知,害得我每个平方多了100元,到时又象今天一样,那么我不是白白送给他2万元。于是我立即打电话给售房部,没有人接电话。我又接通了售房小姐的手机,把我的疑问对售房小姐说了,并要求退回定金。可是售房小姐说“定金不能够退。”我认为住友公司不退定金是不合法的。1。他们没有预售证本来就不应当公开出售楼花,我们抱着风险去买他们的楼花就是对他们的支持了,他们应当以诚相待,而不应当为用户着想;2。交了定金就不能够退了,这是不合理条款,何况刚交了钱立即打电话就不同意退款,这不是不合理又是什么?3。交款时并没有把条款给我看,而是把我的钱收进去以后才让我在一张打印的条子上签字。而且是认购单的认购人下只要求签个名字。这不是欺咋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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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我可以给你提个建议,因为我以前也是做房地产销售的
以前我国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对楼花的规定不是很规范,但是现在我国有明文规定
不允许对楼花进行销售,这是属于违法的事情;再说这只是预售,也就是说开发商没有相关的手续,所以你所教的定金没有法律依据,根本就不应该交的,在这种情况下,你完全可以把定金要回来,在法律上更是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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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1不好:0

2007-07-15 03:23 举报
提问者之宝的感言:

谢谢您的回答!

网友的回答
9
10F :“销售人通知一个星期以后,不交清首付和其他的各项费用,所交定金恕不退回。”是合理的,定金属于交付当时就生效的,交了之后一分钟就反悔也不能退回。
除非你可以证明对方没有销售权利或销售行为不合法。
至于你说的“交了定金就不能够退了,这是不合理条款”是错误的,只要交了就是不能退,否则定金有什么用?《合同法》有明确的规定。
你说的“交款时并没有把条款给我看”这个是你自己的错误,既然都要交钱了那么仔细看看合同是起码的常识,如果他不出示合同那么你不交钱这也是基本知识。

根据你所说的以上证据和情况,你的定金不管官司打到那里都不会赢的。除非你可以有证据证据证明没有预售许可。但是依据我的经验,开发商的合同中应该早已经准备好规避这个风险的条款了。
2007-07-15 03:23 (0)(0) 举报
9F 以后一定要记住:定金是不能退还的,而订金就可退还,以后签合同时要留意是定金还是订金。有法律专家在电视上讲过这个问题了。要不你再去问问律师。
2007-07-15 03:23 (0)(0) 举报
8F 牢记一点:他们没有销售许可证,收定金而且还不给退还就是不合理。
2007-07-15 03:23 (0)(0) 举报
7F 你应该先看合同再负定金的!
2007-07-15 03:23 (0)(0) 举报
6F 同意小宝的建议
2007-07-15 03:23 (0)(0) 举报
5F 楼的randwwl说的很对,虽然“定金”从法律角度来讲是不可以退的,但开发商本身的行为就不合法,他们无权收取定金。
你先去告诉开发商,如果不退就起诉他们,他们心虚,根本不敢跟你打这个官司,如果坚持不退,那你就起诉,必胜无疑!
2007-07-15 03:23 (0)(0) 举报
4F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如为缔结合同而设的“定金”,则不论购房合同是否最后缔结,开发商均应退款或将“定金”抵作房款;如为履行合同而设的“定金”,则购房合同系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不管是合同签订前还是签订的同时交付“定金”,主合同不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成立。

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根据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取得房屋销售的合法证件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而定金是等同罚金的。即因购房人的原因不履行购房合同,定金不退;若属开发商违约,是要双倍赔偿的。

根据你的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消费者的定金,这是一种变相的预售行为,属违法。因此,你有权利要回你的定金的。

2007-07-15 03:23 (0)(0) 举报
3F “定金”与“订金”的含义不同,写明是“定金”的情况下,付款者违约不可退,收款者违约应双倍返还。
2007-07-15 03:23 (0)(0) 举报
2F 没错可以告他,不告他,钱回来的可能性很小
2007-07-15 03:23 (0)(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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