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购房入户”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刺激楼市、拉动内需,这与十年前几无二致。在这方面,并无争议。反对者所针对的是“购房入户”的公平性。换句话说,“购房入户”着眼于经济效应,但在社会效应方面受到了质疑。
的确,“购房入户”是一项富人受益的政策,对买不起房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但有一点必须先厘清,那就是“购房入户”并不是“驱赶穷人保留富人”,因为已拥有某个城市户口的穷人是谁也赶不走的、也没有人赶他们。如果非要使用贫富“二分法”的话,那么最多只能说“购房入户”是“拒绝穷人接纳富人”。前者是“如何出”的问题,后者是“如何进”的问题,二者是有区别的。
李开发先生在文中对保姆、护工、服务员等城市的外来农民工寄予了高度的同情,认为城市也应该接纳他们。对此,我完全赞同。“自由迁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地方的户籍都应该是“无门槛”的——即使是没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的人,城市也不应该拒绝他们的落户申请。然而,对于很多大城市尤其是像京沪这样的中心城市来说,一下子“无门槛”确实是不现实的。因此,要打破大城市的户籍壁垒,必须循序渐进,逐步降低门槛。既然如此,那就必须采取不同的政策,即让一部分人先进来、一部分人后进来。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