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1年购买2手房一处,居住至今.但由于卖方后来反悔一直没有过户.
我手上现有当时的买卖合同,并且合同上明确写明卖方有义务协助我完成过户手续.以及当时我们的交易凭据.
现面临房屋拆迁,卖方打算要回房屋.
请问什么地方对我不利?
我们当时的买卖合同受不受法律保护?
我该怎么办?

处理提问
如果已获得满意的回答,请及时采纳,感谢回答者。若还没有满意的回答,可以尝试以下操作:
补充问题 补充提问细节,以得到更准确的答案;
提高悬赏
提高悬赏,以提高问题的关注度;
无满意答案 无满意答案的回答,可以直接结束提问,关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