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付时,开发商要求业主一并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和产权证代办费,是否合理?
2008-03-13 11:18
最佳答案
根据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开发商可以与购房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购房过程中税费的代缴纳。如果购房人已经和开发商事先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约定,则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按照法定执行。契税的交纳时间,法律规定应当在办理转移登记时缴纳。
————庄清忠 广东广大(北京)律师事务所
————庄清忠 广东广大(北京)律师事务所
- 0
- 0
提问者对回答的评价:
谢谢。。
相关内容
- 2回复 2008-03-13商品房交付时,开发商要求业主一并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和产...
- 1回复 2012-04-20房子明年六月交付,开发商现在要我付全款合理吗
- 1回复 2008-03-19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怎样获得房产测绘成果?
- 1回复 2012-04-13维修基金有使用年限吗?
- 1回复 2008-11-09房屋维修基金个人能用吗?
- 1回复 2012-04-13在验收商品房时,开发商应提供哪些证明?
- 您可能对以下关键字也有兴趣:证大 买房退税 嘉德置地 昌盛中国 鸿荣源 海螺集团
其他回答 共1条
-
搜房网友 | 2011-06-18 14:00vXBUb6 gyxqefznrosz, [url=http://wvhrovjdjktw.com/]wvhrovjdjktw[/url], [link=http://pomapjfdyhft.com/]pomapjfdyhft[/link], http://lujiatckmrty.com/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