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刘桂林律师认为,几年来北京楼价有较大幅度上涨,如果开发商仅按照合同签订时的价格给予补偿,有违公平原则。但刘律师提醒读者,如果开发商没有过错,而是购房者单方面提出解除购房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不会支持购房者按照当前价格给予补偿的请求。如果是因为开发商过错,提出退房,则可以向法院提出按照当下价格补偿。可以提出退房的开发商常见过错有: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商品房面积误差超过3%,开发商迟延交楼,商品房发生质量问题等。
相关专家指出,购房者退房的情况多发生在与开发商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如果遇到以下七种情形,购房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退房),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开发商承担退还全部购房款、赔偿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违约金、惩罚赔偿金等法律责任。
2008-07-31 15:09 举报
谢谢
| ·天津美女◆ | 0 |
| ·附睾结核十 | 0 |
| ·sdsdgdsgsdgsdg | 0 |
| · l8b 7z83 5q | 0 |
| ·北京做车牌【83⒛6144】... | 0 |
| ·上海做车牌【83⒛6144】... | 0 |
| ·发生的公司的 | 0 |
| ·涪 陵 找 大 学 生 援 ... | 0 |
| ·涪 陵 找 学 生 援 交 ... | 0 |
| ·上海办假专四专八【Q幺贰幺伍叁...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