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如何界定个人第二套房
悬赏分:20
解决时间:2009-09-03 16:37回答数:2浏览量:4395问题指向:上海
在我和我女朋友没有登记结婚之前,我在江苏省的一个城市买了一套房,户主写的是我女朋友的名字,我是房子共有人,我女朋友是第一拥有人,我是第二拥有人,贷款是用我女朋友的名字贷款的,每个月也是从她的银行账号里扣钱,
今年五一我和女朋友结婚了,但是我要在上海买房子,我要做房子第一拥有人,做户主,我女朋友做共有者,为第二拥有人,那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我算不算是第二套房,首付该怎么付,是按第二套房还是按首次买方付首付呢!?急求!
处理提问
如果已获得满意的回答,请及时采纳,感谢回答者。若还没有满意的回答,可以尝试以下操作:
补充问题 补充提问细节,以得到更准确的答案;
提高悬赏
提高悬赏,以提高问题的关注度;
无满意答案 无满意答案的回答,可以直接结束提问,关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