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铁路职工的公积金能从淄博贷款吗?

2010-06-17 14:59
提问者:jc8120447 | 浏览次数:603 次 | 问题来自:淄博
山东济南铁路职工的公积金能从淄博贷款买房吗?如果可以我该怎么办理呢?
我来帮他解答
回答 共2条
  • duomile | 幼稚园 | 2010-06-17 15:10

    不可以
    1、不可以使用的:因为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在同一个城市,不可以异地使用。
    2、公积金可以提取但是公积金账号目前转移不了。
    3、已经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只要账号还没有注销的话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4、应该是不可以的,
    因为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这个需要和公积金账号一致的)。
    以下是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参考资料:超级经纪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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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搜房网友 | 2011-01-12 10:59
    提取公积金后还能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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