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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到底什么时候起征?

2008-12-02 16:45
提问者:朝阳大道东 | 悬赏分:20 | 浏览次数:667 次 | 问题来自:全国
 
我来帮他解答
2008-12-02 16:47
最佳答案
 燃油税或明年1月1日起征收,将向公众征求意见的改革方案中拟定
每升油降价1元征税1.5元
从有关方面得到消息,热议14年之后,燃油税很可能在明年1月1日面世。开征燃油税、取消养路费等收费后,油价将在现有成品油零售价格基础上每升降低1元,每升征收燃油税1.5元,两者相抵,每升提高 0.5元。
燃油税“择机”14年
  早在 1994 年,有关部门就提出开征燃油税设想。但14 年来,不是“油价太高”,就是利益攸关方“未达成共识”,此项改革迟迟不能落地。
  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消费和保有量迅速增加,石油需求不断增长,费改税呼声再起。特别是目前,汽车耗油已约占我国石油消费量的 1/3,一些大城市的最大空气污染源已由煤烟转为机动车尾气,加之《节约能源法》颁布后,尽快出台限制燃油需求的税收政策,已成为贯彻执行节能法、实施节能降耗的核心措施之一。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部等部门联合召开座谈会,就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适当降低成品油价格,同步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实施燃油税费改革等问题,听取地方政府和价格、财政、交通部门意见。
  由国家发改委起草的燃油税改革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很快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据我省一位参与座谈会的人士介绍,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时限是15天,“15日内,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将不断汇集各方意见、建议并对原方案进行修改,于 2009年1月1日起颁布执行。”他说,参加座谈会的各方认为,14 年来燃油税改革一直处于“择机”状态,现在,一方面国际油价适宜,另一方面国内通货膨胀压力缩小,燃油税改革良机已到,“再不能贻误时机了”。
  为进一步证实此消息的准确性,记者向交通、公路等部门进行了求证。据介绍,往年此时,交通部门关于征收下一年养路费的通知早已下达,但今年各地公路部门不仅没有接到相关通知,而且“已经按照上级要求,开始分流养路费征收人员了”。
  种种迹象表明,开征燃油税已箭在弦上。 从操作层面看,一年起始的 1月1日,当是费税转换的最佳时机。


先降油价再征税
  燃油税改革方案即将公布。人们普遍关心,用油负担减轻还是加重?
  据透露,国家发改委起草的燃油税方案认为,现有成品油零售价格是在国际成品油价格达到 90 美元/桶时的定价,而目前国际成品油价格已下调至每桶50 美元左右,因此,按照“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适当降低成品油价格”的原则,现有成品油零售价格将每升统一下调1元。
同时,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六项收费,将六项收费折合成燃油税,每升加收燃油税 1.5元。
  以 93号汽油为例,现在每升零售价基本为 6.0 元左右,每升下调1元后约为 5.0 元,每升加收燃油税 1.5元后,变成了 6.5 元。也可以这样理解:现有成品油零售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实施燃油税后,油价每升提高了 0.5元。
  至于有车一族的用油负担问题,可以如此计算:费改税前,无论行路多少,每车(小轿车等)年缴养路费多为1300 多元左右,如果一辆私家车按年用油1000 升计,油价每升提高 0.5元后,仅多增加用油支出 500 元,相比1300 多元的养路费,减少了 800 多元。
  在进口和生产环节征收
  11月27日,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说,燃油税改革会将“有关的费用改成燃油消费税,对费改税加以规范”。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燃油税初步方案中,确定在进口环节和生产环节征收燃油税。
  “从生产环节征收最大的好处是,国家有更强的调控能力。”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下属一家销售企业的高层表示,“国家先把钱收上来,然后就能按照补贴情况进行分配。比如一些非公路用油单位,可以从中获得补贴。”
  此外据记者了解,目前的成品油零售价格中,已经包含消费税,因此,从生产环节征收的另一个好处是,不必要增加新的税控系统,便于理顺、对接各种关系。
  有统计表明,2007年,我国的养路费总额大约是 1300 亿元。费改税后,税收将通过原油、成品油进口环节和生产环节,统一上交中央财政,但并不作为当年的财政收入,而是由中央财政将其分成两块,其中,一部分用于补贴航空、农业等非公路用油单位;另外绝大部分返还省(直辖市、自治区)财政,由省财政拨付交通部门,然后下拨路政和公路养护单位。
  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此前表示,燃油税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公平、规范、节约、 减负” 。 从上述分配结果看,“费改税”后,政府收入基本不变,相关单位的负担也基本没有增加。
  我省开始转移养路费收费人员
  李梦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国家发改委的方案中,继续保留了一级公路、高速公路收费项目,只取消了二级公路收费项目。
  “全部取消是不可能的。”该人士说,取消这部分费用,国家财力能够承担,“取消一级公路和高速公路等收费,现在很不现实。”
  在我省,目前拥有二级公路收费点40多个,年收费用1亿元左右。 取消这部分费用,只相当于减少了一个县的年养路费总额。
  另外,对于取消养路费后相关收费人员的安置问题,这位知情人介绍,整个燃油税改革涉及人员只有 11万-12万人,“当前,国家正在加大铁路、公路等交通设施建设,这部分人员完全能够妥善安置。”
  从我省来看,因燃油税改革需要调整岗位的人员不到 3000人。记者了解到,这部分人员已经开始向路政和公路养护等岗位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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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天地之间1982 | 大一

提问者对回答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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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共12条
  • 搜房网友 | 2008-12-03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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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搜房网友 | 2008-12-04 08:44
     30%啊,唉以后我们工薪阶层的就养车费劲了 ,要少点还是好事呢!!!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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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搜房网友 | 2008-12-04 14:41
     费改税来了

    1、油价下浮20%(11月5日公布)

    2、征收燃油税30%,石油公司代征

    3、取消养路费,原有正式的征稽人员划转公务员编制,归入交通部门消化;非正式人员,发给一次性补助后清退;

    4、车船使用税由480元/年,上调至1800元/年(小车)(2009年起开始征收)

    5、各地收费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过江桥梁、隧道,在完成收费还贷期后,应当停止收取通过费。但允许适当征收路桥维护费,维护费标准不得高于原通行费的50%,严禁还贷期结束前突击提高通行费。

    6、船舶、农机、发电机等非占用道路设备用油,现阶段难以在技术上区别,其用油暂不实行退税。
    2008年12月完成费改税的全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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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搜房网友 | 2008-12-04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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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搜房网友 | 2008-12-04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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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搜房网友 | 2008-12-05 09:44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引用:搜房网友 在08-12-04 14:41写道:[url=http://www.soufun.com/ask/212/askdetail.aspx?id=220715#]原帖[/URL]
     费改税来了
    1、油价下浮20%(11月5日公布) 2、征收燃油税30%,石油公司代征 3、取消养路费,原有正式的征稽人员划转公务员编制,归入交通部门消化;非正式人员,发给一次性补助后清退; 4、车船使用税由480元/年,上调至1800元/年(小车)(2009年起开始征收) 5、各地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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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搜房网友 | 2008-12-08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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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搜房网友 | 2008-12-08 21:32
     赞成费改税坚决取谛不合法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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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搜房网友 | 2008-12-09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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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搜房网友 | 2008-12-10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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