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5日起,市区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政策性购房一次性补贴、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登记工作开始,截止日期为8月15日,审查通过的市民请抓紧登记。
申请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主要有:
《扬州市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预申报登记表》;同住人家庭户口簿(夫妇户口异地的需提交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离异的需提供经民政部门鉴证的离婚协议书或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原件、复印件);申请人所在地派出所或相关单位出具的5年以上户籍证明原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居住社区居委会、单位或由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原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等有关证件所记载的相关住所的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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