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忺(xian)
-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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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1000多年前,诗人杜甫在他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一诗中提出了这个关于房子的问题,也确立了他作为中华诗圣的历史地位。
- 作为后人,我们今天也面临同样的问题。
- 我们在做什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有必要进行一定的观察。从法律角度观察特定的历史进程,而且不局限于某一特定法律领域(如著作权法),包括民法、公司法、合同法、刑法、诉讼法(证据法)等诸多法律领域,可以更好地说明:
- 虽然社会发展必然导致冲突,但冲突的发生并不意味着对立、对抗甚至分裂。无论是法官还是律师,在适用特定的法律解决具体的问题时,应当注意符合社会进步的需要,而不是给予刻板的约束。
强拆应明确6个问题
发布时间:2009-4-10 9:35:00 于忺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应明确6个问题: 1. 明确的主体. 拆迁单位必须具备主体资格, 只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监察部门才有权查处违法建筑, 其他单位没有这样的权利. 2. 明确的依据. 政府应当依法行政, 执法单位必须有明确的依据, 在同一执法过程中不得随意适用不同的法规. 3. 明确的权利. 执法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拆除工作, 如事先发布必要的公告等. 4. 明确的过程. 联合执法往往是联合违法, 因为城管、工商、公安、市政、规划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没有法律依据. 5. 明确的补偿. 公益拆迁与商业拆迁应当有具体的界定, 有关补偿应当有公开透明的标准. 6. 明确的评估. 拆迁评估可以采用市场比较法, 但这仅yu适用特定的地区, 如有大量交易的地区, 否则将直接影响被拆迁人的实体利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