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快讯新房 二手房 租房地图别墅商业地产 写字楼 商铺装修 家居 商城业主论坛装修论坛地产数据博客搜房卡产业 房地产门户-搜房网
高级搜索
搜房网 >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 正文

外资购房实名制文件已会签完毕 六部委尚未发布

www.soufun.com 房地产门户-搜房网 2006-07-18 09:31:00 来源:新京报 蒋彦鑫
[提要]昨日,有媒体报道称,境外机构和个人在境内购置房产必须采取实名制,而且在境内未设立分支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一年以下的境外个人,将不得在境内购买商品房。对此,建设部不置可否,商务部外资司一位官员昨日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境外机构和个人在境内购置房产必须采取实名制,而且在境内未设立分支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一年以下的境外个人,将不得在境内购买商品房。对此,建设部不置可否,商务部外资司一位官员昨日向本报证实,一份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文件,已经由建设部、商务部等六部委会签完毕,但还没正式发布。

我国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再次发力,昨日,有媒体报道称,建设部、商务部等多个部门联合会签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意见规定新政策将包括如何界定真正的FDI(外商直接投资)和以投机为目的的热钱,对非中国居民在中国境内购买房产,将执行严格的审批和登记制度。《意见》明确规定,境外机构和个人购置自用、自住商品房,必须持有效证明到土地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境外机构的有效证明包括,政府相关部门批准设立驻境内机构的证明;境外个人须持来境内工作、学习,经政府相关部门、机构批准的证明。购房时必须实行实名制,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不满一年的境外个人,不得在境内购买商品房。

责任编辑/sf062
显示更多新闻
关于搜房 网站合作 联系我们 网络营销 招聘信息 搜房家族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手机搜房
copyright © 2012 SouFun.com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搜房公司 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10-59306587 举报邮箱:jubao@souf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