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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小区1楼住户挖地三尺 140平变210平米
规划部门已经予以立案
昨天下午,温州市规划局鹿城分局监察科的工作人员来到凯裕花园南区,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发现有5户住户擅自开挖了地面,其中2户还在施工,另3户已经入住了。
据该局监察科的负责人介绍,这些住户把客厅、厨房、居室等不同程度地向下挖了0.3米到1.2米,然后再隔为跃层。地下本来有个1.2米的隔湿层,是用预制板和地面隔开的,如今预制板都被挖掉了。
工作人员认为这些住户没有经任何部门的许可,擅自扩大建筑空间,违反了城乡规划法。昨天下午,他们已经对此事予以立案,并责令正在施工的住户立即停工。等进一步调查取证后,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土地使用权是整栋楼住户共有的
“我家住1楼,想挖个地下室可以吗?”昨天记者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发现和1楼住户开挖地下空间相关的结果竟然有数十万条。
有些是楼上住户的遭遇,在网上发泄不满的;也有想买房的问能不能挖地下室,甚至有网友说买房就买一楼,可以享受跃层待遇。
看来有挖地下空间想法的人还不在少数。不过这样做是不可取的,我们来听听律师的说法。
浙南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一来认为,擅自开挖地下室是违法行为,而且违反的法律不止一项,包括物权法、规划法、建筑法等。
首先,住宅楼的土地使用权是整栋楼的住户共同所有的。1楼住户擅自往下挖,就侵犯了其他住户的土地使用权。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其他住户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要求相关部门进行处罚,责令恢复原状,或者向法院起诉。
其次,1楼的住户在没有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开挖地面,破坏了房屋的承重结构,给居民楼的安全带来了隐患。据此楼上的住户也有权起诉1楼的住户。
责任编辑/wangxie.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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