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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委出台物业管理新规惹争议

www.soufun.com 房地产门户-搜房网 2009-06-11 09:35: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张旭
[提要]近期,有关物业服务的问题又成为业内热点。而这起因正是市建委于6月2日公布的《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有关规定引起新的争议。

居委会的评价

不能取代业委会的意见

一方是业主的质疑,一方是物业公司的欢迎,新政策如何让各方皆大欢喜?市建委物业处工作人员在回答我们咨询时说,“《办法》已经出台,但给物业企业打分的操作将在半年后开始。”这位工作人员表示,这半年中,有关部门将听取各方意见,以完善具体操作方法。

为此,我们又采访了相关业内人士和法律界人士。“居委会怎么能取代业主给物业打分呢?如果怕众多业主直接评价物业服务难于操作,至少应增加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代表的发言权。”一位业内人士说。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陈明律师在接受我们采访时也表示,业主是物业服务的合同方,直接接受物业服务,居委会等部门并不直接接受物业服务,“评价物业服务,业主的意见最有参考价值。”“居委会也不会搞一言堂。”海淀区一居委会刘主任表示,给物业打分,居委会还是会听取业主的意见,“最终反映业主们的意愿。”

而对于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的“欠费业主能否参加业主委员会”的问题,有关业内人士表示,物业费的缴纳是根据物业合同形成的义务,对应的是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而不是对应业主在业委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欠费不能“否决”业主应享有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wuyaqing.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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