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对接商贷调控落地 改善型购房享受差别待遇
房地产门户房天下 2010-03-03 14:48
[摘要] 昨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发布《关于“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审核操作和调整个人信用评估手续的通知》,明确了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标准。本月起,曾有商业或公积金贷款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将按照“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标准,首付款按40%比例缴纳。
昨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发布《关于“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审核操作和调整个人信用评估手续的通知》,明确了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标准。本月起,曾有商业或公积金贷款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将按照“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标准,首付款按40%比例缴纳。而此前北京市规定,还清贷款后,申请公积金贷款按“一套房”标准执行。
对此,我爱我家市场研究认为:此举标志着公积金政策和商贷的全面接轨,两者的同步化有利于此轮宏观调控政策的切实落地,避免投机性购房人利用公积金和商贷的政策差异而钻空子。但与此同时,由于公积金和商业银行贷款的“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提高至40%,在打击投机的同时对改善型购房也会一定的抑制作用。当然,在目前难以从标准和执行层面区分二次购房究竟是投机和改善型购房的时候,采取一律从严的措施,也属于无奈之举,但多多少少对改善型购房有些误杀的意味。
根据我爱我家针对购房人的调查显示,进入2010年,购房人群中首次置业的比例下降到37%,而改善型购房的比例上升到55%,投机性购房下降到8%。随着实体经济的转好,改善型购房的比例和数量还会进一步增加,成为支撑2010年购房市场的主流。因此,我爱我家认为: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从政策上还是应该将改善型购房从“二套购房”中剥离出来,加以差别化对待且给与一定的优惠,这样才能保证这部分合理需求的有效释放,从而激活交易量,保障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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