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楼市新政:对非本地居民暂停发购买住房贷款

中国新闻网  2010-05-06 18:02

[摘要] 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消息,6日,深圳市出台了《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提出,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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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消息,6日,深圳市出台了《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提出,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对于外界关注的打击措施,《通知》提出严格执行国务院对购买不同套数住房家庭差别化信贷政策,限制各种名目的和投机性购房;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标签: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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