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新规来得太突然

新消息报  2010-10-20 10:29

[摘要] 公住房、经适房和康居房买卖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而且补缴政策有很大改变。10月18日,银川市在实施这项新规前,没有向社会及时公布,让众多市民一时不知所措。

公住房、经适房和康居房买卖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而且补缴政策有很大改变。10月18日,银川市在实施这项新规前,没有向社会及时公布,让众多市民一时不知所措。昨日,记者采访发现,因为新规来得突然,许多办理公住房、经适房交易手续的市民中止了交易,新规的实行也波及到二手房市场。

房屋买卖突遭土地出让金涨价

据蒲女士介绍,18日上午,她到银川市政务大厅办理经适房交易手续时,工作人员告诉她,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已下发文件,从10月18日起,银川市经适房土地出让金实施新规定,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增加了许多。随后,她大致计算了一下,她家88平方米的房子,按原标准只缴纳不到1000元的土地出让金,但按新规,需缴纳近1.1万元的土地出让金,比原标准高出10倍多。

19日上午,记者在银川市政务大厅看到,几名前来办理经适房和康居房交易手续的居民在得知土地出让金增加后,中止了房屋交易。一名购置经适房的男子告诉记者,他在与房主谈价时,是按土地出让金原标准定价的,在办理手续时突然遭遇涨价,这让双方不知所措。由于还没商量好该由谁付增加的土地出让金,双方暂时中止了交易。一位中止交易的女士告诉记者,她来办理经适房交易手续时,才得知土地出让金涨了。她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在执行新规前,应向社会进行公告。

新政对象公住房、经适房和康居房

记者从银川市国土资源局红头文件《银川市辖区原住宅(含康居)及商业(营业房)用地补办出让金收取土地出让金标准通知》上看到,对于原属危房改造项目的,新政策视为零出让金优惠,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补办出让手续的,由国土局按相应住宅用房楼面地价的10%收取费用,办理出让手续;对于康居安置房和使用原国有划拨用地的住宅用房和商业用房,按楼面地价收取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为:住宅用房(含康居)补缴土地转让金额=住宅用房建筑面积×相应住宅用房楼面地价×40%;商业用房补缴土地转让金额=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相应住宅用房楼面地价×60%。

据了解,10月18日前,银川市在办理公住房、经适房交易手续时,土地出让金一直按2002年坐落位置标定地价的10%缴纳,没有标定地价资料的,由卖方暂按住房成交价的2%缴纳。新政策将银川市区住宅用房进行了细化,且按不同标准分为15个级别,实行楼面地价。级别由兴庆区、金凤区到西夏区逐区递减,其中级别的是新华街商业圈,楼面地价为每平方米1952元,标准为西夏区南侧,楼面地价为每平方米359元。

新规实施二手房市场影响

按照新规定,公住房、经适房和康居房不论经过多少次转让交易,必须要补缴土地出让金。记者了解到,因为新规在实施前没有向社会公布,许多购置和出售二手房的市民并不知道要补缴这笔土地出让金。

记者从银川市住房保障局中介科了解到,银川市二手房市场中多数为房改房、经适房和康居房,由于很多市民在买房时并不知道要补缴这笔土地出让金,等双方讲好价格去办手续时才知道已实施新规,这让很多买房者觉得房子买亏了,导致一部分人在转让办证时停止了交易。新规的实施,使得购买二手房的成本增加了,这势必会影响到二手房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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